【一起讀流氓王信福捷運行動發言稿】黃嵩立|人權公約監督施行聯盟人權政策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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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讀流氓王信福捷運行動發言稿】黃嵩立|人權公約監督施行聯盟人權政策中心主任

讀這本書的感覺是:看不下去。

書讀不下去,不是作者寫得不好,而是作者太厲害了。

複雜的案件經過張娟芬抽絲剝繭的整理,把卷證裡的矛盾、無理、扭曲的地方一個一個找出來。看著王信福一步一步被羅織入罪,真讓人讀不下去。

希望大家都來讀,才能認識真正的王信福。但最希望當初參與其事的警員、警官、檢察官、法官們,也細細閱讀。如果有什麼指正之處,希望你們出來澄清。如果沒有,希望你們出來說明、哪裡做錯了,就出來道歉。這正是轉型正義所期待的,歷史的真相,最好由經歷歷史的人來說。每個人生活在警備總部統治下的當時,想法作法都會扭曲,事過境遷出來面對,正是臺灣最需要的道德勇氣。

另外,當然希望檢察總長也來閱讀。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13年3月13日通過監委王美玉、高涌誠針對死刑犯王信福所提調查報告,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事實擺在眼前,國家豈能冷眼旁觀。

這個案件其實與廢死不一定有關,這是十足的冤案,他被關一天都是多餘的,何況死刑。但對於目前社會對持廢死立場的人有許多誤解和敵視,我也想趁今天的機會來說說個人的看法。

支持廢死的人並不認為犯罪沒關係。

我們不認為不判死刑就是原諒壞人,

並不認為殺人的人做的壞事不夠壞,

也不是不疼惜受害者的生命、不為家屬悲傷、不對罪行憤怒。

支持廢死的人也都同意:犯了罪,就該負責,就該受罰。

這些都是基本共識,在這些議題上根本沒有對立。

  1. 反對死刑和支持死刑的人,我認為有幾個不同的地方,作為一個民主社會的公民,我不想把殺人的權限交給國家。

    支持死刑的人認為,這個人罪無可赦,社會也普遍認為他該死,國家就應該執行。反對死刑的人認為,即使大家都認為他該死,當我們要國家殺死他時,國家應該說:「我知道大家的意思,大家都覺得這個人該死,但殺人這件事,不在我能被授權的範圍之內。」

    我不願意國家擁有殺人的權力,原因之一是人民的安全。國家會犯錯,也可能濫用權力、選擇性執法。國家可以想出許多「比殺人更糟的罪名」來追殺人民,臺灣從白色恐怖的歷史走過來,更要戒慎恐懼。關錯了人,還能放出來;殺錯了人,什麼都無法挽回。

  2. 我認為人權不是零和遊戲,人權不會因為政府對A比較好,就對B比較不好。我認為人權是互相提升的,當政府連被告或殺人者的尊嚴都必須顧到的時候,被害人的尊嚴也會被顧到。目前的情況,被害人和家屬的服務和照顧做得不夠多,並不是政府把力氣都拿來照顧被告。相反地,我認為人民授權國家殺人,就是授權國家可以選擇性地不去照顧到每個人。

  3. 我不認為政府可以預先決定誰沒有教化可能性、相反地,政府並沒有花足夠的資源,進行教化的工作。

  4. 我認為人沒有辦法完完全全,百分之百的控制自己的行為。當一個人做錯事的時候,不能只怪這個人。雖然我們都希望人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我認為有足夠的證據說服我自己說,這只是一種期待,而不是事實。

人權不是零和遊戲。國家把人權當一回事,受益的是整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