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讀流氓王信福捷運行動發言稿】吳育生|王信福救援大隊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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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讀流氓王信福捷運行動發言稿】吳育生|王信福救援大隊志工

大家好,今天除了是中華民國的國慶日之外,也是江國慶的生日。然而江國慶於 1997 年遭中華民國政府冤殺槍決,死時年僅 21 歲。然而我們的監獄目前仍然關押著邱和順和王信福兩位冤獄死囚,隨時都可能被政府執行槍決。王信福是台灣最年長的死刑犯,他在1990年捲入嘉義殺警案,但是法院卻僅憑藉沒有指紋的兇槍以及同案被告的前後矛盾的自白就恣意地判處他死刑。

憲法法庭上王信福委託律師最後陳述「審判一個人死刑不是應該要很慎重嗎?為什麼我的案件,找不到我的指紋,法院卻可以用『 求其生不可得 』一句話這麼草率判死刑?」司法判決的缺失並不只是程序上的疏漏,更是一件關乎人權尊嚴的重大事件。只要司法制度可以草率判處死刑,那麼台灣距離真正的人權立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作為關心冤案與轉型正義的學生,王信福案不僅是一樁冤案,他的個人生命史更是代表台灣威權時期的人權黑歷史。少年時期的王信福,僅因深夜遊蕩、留長頭髮與穿著花襯衫,就警方認定是流氓,依照當時取締流氓辦法不斷往返於綠島管訓之間。只要王信福一天未能獲得清白,這段幽暗的歷史也就持續籠罩著台灣。

我們在此強烈呼籲政治人物,切莫為了選舉或挽救低迷民調,就輕率喊出執行死刑。目前台灣許多死刑犯仍在救濟程序中。並且 34 位死囚當中,許多案件並不符合 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所設定的「最嚴重犯罪」與「最嚴謹正當程序」等標準,王信福與邱和順案更是存在明顯的疑點。讓我們繼續關注邱和順跟王信福案,期待他們重獲自由、信福和順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