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救援
冤案是許多人接觸廢死議題的起點。時至今日,司法瑕疵導致的冤獄仍不斷發生。我們了解司法並不完美,也熟知國家輕易用一發子彈奪走無辜生命的遺憾,而誰又敢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遺憾。
【一起讀流氓王信福捷運行動發言稿】黃惠貞|高中歷史科教師
【一起讀流氓王信福捷運行動發言稿】黃惠貞|高中歷史科教師
高中歷史教師黃惠貞的發言:「大家好,我是一名高中歷史老師。研究所時期主修法律史,我的碩士論文研究流氓管訓法律的源流,在《流氓王信福》這本書被多處引用,說明這個出身社會底層的王信福如何在威權國家體制當中,一步步被壓迫、導向死刑犯的處境,至今無法脫身。我在高中開設選修課,給對法政學群有興趣的學生。廢除死刑與否就是其中的課程之一。課程的主旨要討論死刑作為國家刑事政策的重要一環,是否以及如何能達成維持社會治安和彰顯人權保障。討論死刑不是感性的比較個人的正義感或道德高度。學生耙梳史料就會發現,戰後台灣被判死刑者最多的是反對政府的罪名,而非作奸犯科的人。死刑被威權政府採用的主要原因是維持政權而非為了治安。我們都知道:「人不可殺人」,同理可證,國家也不可以殺人。時至21世紀的今天,保留死刑的刑事政策已經被世界上超過2/3的多數的國家所拋棄。台灣主流社會誤以為的「殺人者死」的鐵律,其實是2500年前的觀念,即使是大清帝國,1911年的最後一個版本的《新刑律》針對普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一等有期徒刑(即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1928年公布也就是現今仍在實施的中華民國刑法271條針對殺人者的處罰幾乎完全繼承了大清的新刑律。但是,現在已經是中華民國115年了,我們的社會早就和100年前不一樣了,刑事政策應該要更進步。
所幸,2009年馬英九總統任職時就通過了兩公約施行法,將各種人權保障的國際公約轉化為國家法律,其中之一就是漸進推動廢除死刑的制度。當時的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更進一步在公開的記者會上宣示「關於死刑要理性討論,但大趨勢來看,加嚴假釋門檻、讓死刑判決程序更嚴謹並透過修法減少死刑使用,應該是未來的方向。」而之後,廢除死刑就是所有執政黨依法必須推動的政策。
作為高中教師,我向來認為,關於公平正義的事跟高中生討論最有意義,因為他們最沒有利益關係的考量,只要用對方法,他們完全能夠理性討論所有爭議議題。最能激起高中生義憤的是冤案的發生。隨著民主化的發展,司法制度的改革越來越被重視。許多以往被當時人認為「罪證確鑿」「人人皆約可殺」的死刑定讞案件,自2012年至今,成功獲得翻案改判無罪的「死刑平反者」就有 5件,7 位。其中江國慶已經蒙冤被槍決,這是無法彌補的人權侵害和損失。今天正逢世界反死刑日,我要呼籲社會各界理性討論廢除死刑議題,不僅應該要平反王信福這樣的冤案,更要繼續推動台灣廢除死刑,讓我們成為一個人權保障更為健全的國家。




